各中学(职校)、乡镇中心学校,实验小学、独秀小学、振宁学校、特教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振宁幼儿园、电大:
现将《怀宁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怀宁县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
附:怀宁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良好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决定在全县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江波
副组长:杨善琦 王一中 潘 伟
成 员:朱明生 王根旺 何新田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
三、治理内容
(一)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7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宣传、自查自纠、督查整治三个阶段。
(一)动员宣传(7月1日至7月20日)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迅速宣传。要召开校长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使中小学校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怀宁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7月21日至7月31日)各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邀请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各校要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举报电话:4611408、4611478、4611410),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督查整治(8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成立若干个暗访组,紧盯暑假时间节点,对各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等情况。同时联合有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入有关学校、居民小区、街道进行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责任追究
(一)学校责任追究。中小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领导责任追究。对查实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或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取消校长年度考核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调离校长岗位。
(三)教师责任追究。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计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原学校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推动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校要认真履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整治有力,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要将专项治理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紧密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效果不明显、有偿补课问题频发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体系,形成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附件:关于印发《怀宁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