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怀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怀教字[2007]15号)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和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刘明
副组长:陈少平、方卫红
成 员:陈仲俊、吴延坤、陈礼送、宁恕开、程耀、程启中、程兴昌、叶林喜
2、机构设置
(1)突发事件指挥部
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其他在现场的值班成员担任。
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联络协调组
组 长:陈仲俊
副组长:程启中
成 员:由各处室成员、安全联络员、团委等组成。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上下沟通、及时报告、对外联系;贯彻传达指挥部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编定紧急情况下的广播词备用。
(3)紧急机动处置组
组 长:王刘明
副组长:方卫红、陈少平
成 员:由各处室成员、当天值班人员等组成。
基本职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贯彻处置意见,迅速深入现场,安抚情绪,切断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电源、水源、火源,按照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摸清情况,及时报告,控制现场,等待支援,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4)疏散组
组 长:方卫红
副组长:程兴昌
成 员:由校警、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学生会干部等组成。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5)警戒组
组 长:陈少平
副组长:陈李送
成 员:由教学教研处人员、全体教师、学生会干部等组成。
基本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并放置防爆围栏、隔离墩、警戒带等,在公安机关等专业部门到来之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6)救护组
组 长:吴延坤
副组长:程耀
成 员:由有关班主任、保健教师以及校医组成。
基本职责: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对现场进行防疫措施。
(7)外围控制组
组 长:宁恕开
副组长:叶林喜
成 员:由三桥派出所、综治办、校警等组成。
基本职责: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各出入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吴延坤
副组长:王桂青
成 员:由总务处后勤人员等人组成。
基本职责:提供各种处置突发事件物资装备,安排车辆、通讯设备,负责平时的装备保养和维护管理。
二、预案等级
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怀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校园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并有明显的向校外发展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集体食物中毒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并有明显的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Ⅳ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我县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突发事故(事件)灾难的应急预案,以及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按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突发事件(Ⅰ级)、重大校园事故灾难突发事件(Ⅱ级)、较大校园事故灾难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1)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Ⅰ级)
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Ⅱ级)
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Ⅲ级)
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怀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Ⅰ级)、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较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Ⅲ级)三级,一般校园社会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①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②发生在学校的,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卫生厅确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③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卫生厅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⑤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⑥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⑦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⑧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①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卫生局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县卫生局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④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⑤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⑥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⑦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Ⅳ级)
①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②学